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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新闻快讯

上海房产法律知识:我的情况还能再买经济适用房吗?

 

提问:律师您好,我单位以单位名义给职工买的商品房,却以经济适用房名义卖给职工,我还能买经济适用房吗?

律师回复:是不可以的,因为已经有房了。

根据《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》第二十条: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:

(一)有当地城镇户口(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)或市、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;

(二)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、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;

(三)家庭收入符合市、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;

(四)市、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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